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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协调市洗染行业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洗染服务合同专项检查活动已圆满结束。
据统计,全市共检查洗染服务企业722家,其中企业法人166家、非企业法人529家、无照或超照经营户27家;从业人数2807人;53家使用合同示范文本、302家使用格式条款、418家采用其他形式;共签订洗染服务合同392448份,其中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57965份、使用格式条款签订118697份、采用其他形式签订215878份;共签订洗染服务合同金额466.518万元,其中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金额67.6347万元、使用格式条款金额142.075万元、采用其他形式金额261.953万元。工出动执法人员2093人次。处理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案件5件,其他违法案件11件,责令改正16件。
在为期一个月的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合同示范文本使用量低,口头合同居多;格式条款内容简单,对衣物状况、成分、价值、洗涤方式、洗涤后效果等没有约定;洗染经营企业对消费者的权利告知不明确;格式条款不规范,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宾馆、饭店、餐饮的布草洗涤及皮革(皮鞋、皮衣、包)类保养服务合同亟待规范。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洗染协会的工作沟通,促进行业自律,开展合同指导、服务和监管工作,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规范洗染企业的签约、履约行为,加大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力度,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形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讯员王毅鹏 袁弘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