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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内相继发生学校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市教委昨出台《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十项措施》,要求各校加强校门安全管理,建立校外人员入校、入园登记验证制度,并在保安室(警卫室)装备学校、幼儿园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监视器、远红外线报警装置主机、报警电话。
市教委要求,学校、幼儿园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各校应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园外机动车入内,严禁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带入学校和幼儿园。要健全值班、巡查等各项安全制度,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等校园重点区域应设有视频监控。
学校要将学生入校、放学及参加大型活动起始和结束的时间,及时通报学生家长并向属地公安部门备案。 (记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