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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待了一位身材高大、言语质朴的青年男子,他手持写有“调解排民忧,公正促和谐”字样的锦旗,双手捧给天津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田浩为,并连声说道:“谢谢了,谢谢天津高级法院的法官!”他叫杨保生,是河北省滦南县一名普通的渔民。这幕温馨感人的场景,源于最高法院和天津高院法官前不久一次成功的联动调解。而调解的起因,则源于8年前的一次船舶碰撞事故引发的油污损害赔偿案。
2002年11月23日,一家外国航运公司所属外籍油轮与国内一家公司所属货轮在渤海湾曹妃甸海域发生碰撞,大量原油泄入渤海。溢油污染了河北省滦南县、天津市沿海大批渔民的养殖场,给沿岸渔民和养殖户的捕捞、养殖生产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害。2003年,1300余户受损渔民和养殖户分别委托代表提起了共计7起诉讼,要求外籍船东给予巨额经济赔偿。天津海事法院一审判决、天津高院二审维持后,船东互保协会以法院判决数额过高为由,于2009年10月向最高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最高法院受理案件后,庭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天津高院取得联系,明确指出该案争议数额差距较大,且一方是众多渔民,另一方是有影响的涉外主体。案件的处理既要维护中国司法的公正形象,又要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经过沟通交流统一了认识,最终决定采用法院联动实施调解的工作方案,争取案结事了。
2010年3月中旬,最高法院邀请了承办案件的天津高院和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案件当事人所在地的河北省高院、唐山中院、滦南县法院等四级共六个法院的十余名法官到案发地河北省滦南县进行实地调查和联动调解。在案件调解现场,涉案双方当事人情绪激烈,矛盾随时都有可能被激发。最高法院法官置自身安危、得失于度外,与天津等法院法官一起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释法说理,沟通交流,逐一分析并解答关键问题。与此同时,最高法院又及时取得了滦南县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随后,在滦南县政府的协助下,法官们又与渔民代表进行了座谈协商,用简单质朴的语言分析法律关系,陈述案件利弊,最终以深入基层、贴近百姓的工作方式感动了渔民代表,有力地推动了调解进程。
经过多天的艰苦努力,各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签署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达成后,外方船东自动履行,随后,渔民和养殖户拿到了全部和解赔偿款。广大渔民、涉外船东协会和相关政府都表示由衷的满意,杨保生代表众多渔民分别到最高法院和天津高院呈送锦旗以示感谢。中国法院、法官公正、高效、权威的良好司法形象和公信力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至此,这场持续近8年、涉及渔民和养殖户1300余人的油污损害赔偿案画上了圆满句号。(通讯员张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