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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了《关于规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本市购房需求中占3成的改善型自住需求将受《通知》影响。
据本市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本市37%左右的购房者属于改善型自住需求,其中八成左右的购房者家庭首套住房没有贷款。为此,本市我爱我家、中原地产等多家二手房中介负责人表示,“新二套房贷认定标准”的出台在有效抑制以非自住为前提的购房需求入市从而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同时,也使得市场中改善型需求购房者面临尴尬选择,尤其首套住房无贷款记录,需要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者将受到直接的影响——若购房者家庭首套住房无贷款记录,按照原“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则不算作第二套房,可以享受首次购房优惠;而按照目前的“认房不认贷”新细则来看,购房者贷款购房的首付及利率均将大幅提升。(记者马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