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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就业和社会保障
服务平台。恢复重建州、县、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包括州、县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及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提供涵盖就业、技能培训、人才、社会保障、争议调解仲裁服务等功能的“一站式”服务。
信息系统。恢复重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州、县、乡镇、社区(行政村)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城乡一体的信息服务网络。
就业援助。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加强对灾区青壮年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对口支援、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劳务输出等方式,解决灾区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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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就业和社会保障 |
| 服务机构 州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个,县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4个。 |
| 基层工作平台 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30个。 |
| 信息系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1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