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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县委书记熊良宵割腕自杀被送入医院抢救,目前已脱离危险。此前,红安县委宣传部官员称县委书记自杀系谣言,熊良宵是开会途中因交通事故入院治疗。事件经报道后,引起湖北方面重视。25日,红安官方承认熊良宵是自杀。据初步调查,尚未发现熊良霄同志存在经济等方面问题。他平时工作很认真,但有时把问题考虑得过于复杂,性格比较忧郁,心理压力过大(6月25日人民网)。
官员也是人,心理疾患或者境遇危机本不算什么怪事,割腕也好,交通事故也罢,群众未必会做过多的联想。再说了,身为公职人员,一举一动自然要让渡部分隐私,公众关注或揣摩也是常理常情。但问题是,自杀就自杀,为什么不敢、不愿承认事实?为什么要将群众知悉的事实斥责为谣言,进而杜撰出虚构的真相?这显然不是什么危机公关能力的问题,而是撒谎的惯性使然。
从“割腕”到“交通事故”,再由“交通事故”还原为“割腕”,其间的波折让人五味杂陈:如果说职能部门并不知悉真相,为什么断定民间说法是谣言?又或者此事未曾曝光、上级并未知情,自杀的真相还可能被迫承认吗?与其说是书记自杀事实令人纠结,倒不如说是地方部门对公共事件的文过饰非之“功夫”令人后怕。好在这仅仅是公民个人的行为选择,倘若这是事关群体利益的权利纠葛,谣言或事实也可以随着权力的喜好而翻云覆雨吗?
一出事,一曝光,动辄就说别人说的是谣言,说传播事实的舆论不明真相。问题是,相关部门拿出了几多诚意和努力,告诉大家一个客观公正的真相?很多时候,真相往往成了权威版的橡皮泥,高兴怎么捏就怎么捏,更不用担心会长出长鼻子来。这种说谎冲动或惯性,我们见识得还少吗?在这样的逻辑里,割腕弄成“交通事故”已经算是很人性化了,起码人家没有说这是外星人所为或灵异事件。文/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