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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高院对本市高新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深层次调研。调研中发现近年来本市高新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待增强,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还需深化;二是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三是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举证困难、维权成本较大、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偏低、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等诸多困难。针对上述问题,高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提出了增强高新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的三点建议:1、抓住机遇,构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的工作体系。2、转变观念,正确对待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3、建章立制,积极制定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