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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今年首次设“碳减排奖”,企业、小区等用能单位节能减排,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据了解,这是本市首个对低碳减排实施奖励的区县。
按奖励办法,对节能量200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按每吨300元给予奖励,对碳减排量500吨以上的用能单位按每吨150元给予奖励,最高均不超过50万元;对全区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奖励5万元;对合同能源管理终端用户奖励10万元;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奖励30万至50万元。
此外,海淀区还将对全区159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筛查,制定退出方案,做好第一批18家企业的退出工作,并奖励“三高”退出企业10万至30万元。(通讯员秦楠)
耿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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