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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邹龙云通讯员刘丽婷)日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和平区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大力整合法律援助资源,提供各类法律援助咨询16000多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联系卡等15000多份,惠及困难群众近2万人,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和平区突破原有援助范围局限,坚持“满足困难群众需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市实现率先放宽法律援助条件,将本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下的孤寡老年人、单亲或无双亲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单身妇女、军人军属、烈士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离休干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以及在本区务工的农民工及未成年子女,以及孤寡老年人、未成年人请求人身伤害赔偿,孤寡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产生的诉讼,农民工请求交通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未成年人主张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公民因维护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生的诉讼均纳入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区政府为此增加30万元财政拨款。
和平区突破原有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局限,实现援助案件一律指派给社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代理。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全区近五百名律师作为法律援助的主体,制定了相应指派程序和代理须知,设专人对办案过程进行督办及检查,通过完善管理、监督及考评机制,促使受指派人员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受指派人员完成援助代理后,将法律文书副本、结案报告及相关材料交由法律援助中心审验。
和平区突破原有宣传阵地的局限,实现法律援助在全区各个社区和部分建设工地的覆盖。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及志愿者等,深入社区,以举办法律援助咨询、互动式讲解、专题授课等方式,向贫弱群体宣传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规,解答、解决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援助社区行”、“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通过区市民服务中心、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法律援助之家等窗口,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及联系卡,为困难群众代写法律文书、受理援助申请等,实现了法律援助对60个社区的全覆盖。
和平区突破原有工作网络和办公条件的局限,实现队伍建设、规章制度、软硬件建设的全面提升。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市民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在个别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之家,建立了未成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到了门前有牌子、墙上有公示、接待有场所、咨询有记录、办案有卷宗;依托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民政等部门,聘有法律援助联络员,设立了法律援助维权组织;建立了包括接待咨询、案件评查、档案管理、信息上报等15项规章制度;增添了办公设施、扩大了接待面积,增设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和事要做到立即受理、及时指派;对求助者要做到来有迎声、坐有请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