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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执法行为,河东法院邀请全市公安交通执法机关执法人员旁听一起因驾驶员违法停放车辆受到行政处罚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天津市内六区公安交通管理支队的支队长及部分法制员共210人到庭观摩,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任陪审员旁听了该案。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进行充分的审查,详细听取诉讼当事人的起诉和辩论意见,经过合议当庭宣判,维持了被告公安交通管理局河东支队的行政处罚决定。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展了判后释法活动,指出公安交通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存在的瑕疵,并针对交通执法管理创新提出了改进的建议。执法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发现本机关在执法中确实存在需要改进的环节,今后要将此案件作为典型教材,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与司法的沟通交流,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