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今天开始实施,今年,本市80%以上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都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在25人以上、建立工会的独立企业都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据了解,今年全市要实现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在1.5万户以上,涉及职工130万人以上。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属于违法行为,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设立举报电话12333、信件、网上投诉等多条“绿色通道”受理投诉。(记者郑妍通讯员晁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