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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滨海新区的中小学校开学伊始,记者走访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中小学生选择电动车作为上学的主要交通工具,给道路交通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交警表示,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属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记者走访了滨海新区几所刚刚开学的中小学校,发现每个学校的车棚里都停着大大小小的电动车,多的能有几十辆甚至上百辆。一到放学时间,学生们电动车扎堆,在校门口和马路上往来驰骋。这些学生身上没有安全头盔,也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他们的电动车不仅驶上了机动车道,而且经常出现互相追逐打闹的现象。尤其是放学的时候,一些没有车的学生习惯于搭乘同学的电动车,几辆电动车载着人并排行进在马路上,让不少机动车见到他们不由得减速躲避。
记者走访发现,对于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很多学校和老师是不赞成的。电动车车速快、稳定性差,学生年龄小不易控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一些家长告诉记者,虽然他们也不赞成学生骑电动车,担心孩子控制不好容易出事故。可是,一方面学校里家里比较远,另一方面孩子在学校容易出现攀比,别人都有了,唯独自己孩子没有,担心孩子产生负面情绪。
按照相关规定,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摩托车必须挂牌才能上路。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的中学生进行管理和处罚,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却很难:一方面是现在的中学生身高、体型与真实年龄有很大差别;另一方面是即使是处罚最多也是口头教育。为此,交警提醒,家长应意识到未成年人及未经培训盲目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不要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车。 (记者刘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