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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来到贻成尚北小区,看到十几辆车围绕着门口外侧停放着。据了解,这些车辆都是小区内没有租用车位的业主停放的。而在小区入口处,一辆想进入小区内的私家车被物业人员用车拦在了小区外。记者通过走访发现,贻成尚北小区公共用地上的停车位费用是每月260元,高出周边其他小区停车位费用近4倍。小区内许多业主都因停车位费用高才没有租用车位。
随后,记者又来到仅一条马路之隔的贻正嘉和小区,该小区物业收取的公共用地上的车位费是70元/月,而该小区物业公司和贻成尚北小区物业尚属同一家物业公司。在记者采访的附近5家小区中,收费标准也在每月70元左右。
据悉,贻成尚北小区至今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小区目前实行的停车费标准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前期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如果费用降低,前期交纳车位费的业主会有意见。
天津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内公共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按比例共同享有,因而地上停车位收费标准应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来商定。如果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也可由物业公司联合辖区居委会牵头,征求业主的意见来解决。
记者又联系了塘沽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固定车位存车收费标准》规定,无任何遮盖设施,含柏油、水泥、花砖、锁砖、草皮砖等地面的露天停车场,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每个车位每月60元,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每个车位每月120元。如果有小区收费高出这个标准,可能存在两种情况:第一,车位费收费标准是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协商而定的;第二,若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时,停车费标准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服务合同中会有相关规定。贻成尚北小区如果想要更改停车位收费标准,最可行的方法是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和物业进行协商解决。(见习记者严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