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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今日法制日报报道:干部提拔需要出具家庭道德鉴定书,这是湖南省邵阳县最近新出台的干部考核标准(本报前日a7版报道)。此前,很多地方也针对考核干部德行出台“新招”,令人目不暇接。
早在今年4月,四川省郫县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郫县干部“三圈联考联评”实施办法》,其中除对干部工作和学习的考核外,还增加了对其8小时之外生活圈的考评,干部的品德表现、居家表现、邻里关系以及生活作风都成为考核内容。也就是说,在干部提拔前,小区门卫、社区干部、邻居和家人都将成为考察机关的访谈对象。
江苏省沭阳县也有“创新之举”———对96名乡科级“一把手”进行年中考核,首次将“忠于配偶”等个人品德情况列入其中。一些地区也快步跟上将“是否孝敬父母”的道德指标纳入了干部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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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看了这些新的探索措施之后心情非常复杂,这些尝试反过来说明了“我国个别干部的道德沦丧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因此,这种探索在一定程度上是可喜可贺的。但也有人认为,“我国的干部道德考核标准缺失,对于长期重视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我国来说是一个痛处”。
杨建顺认为,对干部道德考核方法进行创新是可以的,但是这些五花八门的做法很多都是“花架子、不讲究实际的做法”,“这些新的尝试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将小区门卫、社区干部、邻居和家人都发展成了访谈对象的话,那么很多城市居民都可能不合格。因为其跟小区门卫、社区干部等都不熟,这些访谈就失去了意义,入户调查还存在侵犯了个人的私人空间之虞,须有法律的相关授权。尤其是把干部考察权重的百分之二十放在这里是很不合理的”。
除了上述各地探索之外,在甘肃灵台县,“是否孝顺”也被作为一项考评标准写入了干部考核办法中。
杨建顺认为,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这是最关键的,如果已具备这两点,还要用“是否孝顺”、“生活圈调查”等来做“一票否决”,显失科学性。
杨建顺说,良好的品行需要全面的考察、综合的分析、科学的结论,而不是感情用事。需要建立一个专门考察公务员道德的行政评价机制,这个指标需要大力推进,但必须是科学、合理的指标,而不能太随意、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