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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
通过调解仲裁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权益救济和保障制度。仲裁委员会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三个方面组成,以保证争议案件审理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有仲裁办案机构4800多个、仲裁员3.3万人。
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遵循公正原则,鼓励协商,先行调解,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09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7.5万件;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4万件,比上年下降1.3% ;涉及劳动者101.7万人,比上年下降16.3% 。依据中国法律,当事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1.7万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接受并依法查处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并主动对用人单位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291个,配备专职监察员2.3万名。
近年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重大违法案件的专项督办工作,及时组织查处。通过监察执法,保障了劳动者在职业介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权益的落实。2009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75.1万户,涉及劳动者9029.8万人,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3.9万件,督促用人单位为1073.7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从2009年起,中国政府在全国60个城市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试点,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动态监管,实现对劳动纠纷的早期预防和及时介入。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即将在全国范围逐步推行。
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国际义务,不断拓宽渠道和领域,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格局。
中国尊重《联合国宪章》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宗旨与原则,致力于维护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合理确定、依法颁布和逐步完善劳动标准。中国政府结合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先后批准了《男女同工同酬公约》、《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消除最恶劣形式童工公约》、《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等25个国际劳工公约,并积极实施有关公约。
中国不断完善本国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推动包括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劳工公约的批准进程。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太经合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机构建立人力资源领域的合作关系,积极发展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双边或多边的人力资源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自1983年正式恢复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以来,积极参加国际劳工事务,在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以及制定劳动法律法规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国际合作。2004年和2007年,中国与国际劳工组织共同举办了“中国就业论坛”和“亚洲就业论坛”。自1992年以来,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的合作并发挥出重要作用。2001年,中国成功举办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能力建设高峰会议,通过了《北京倡议》。2010年9月,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为亚太各经济体讨论金融危机后的就业、人力资源开发等提供重要平台。中国1994年加入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成为正式会员。2004年第28届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全球大会在北京召开,通过了《北京宣言》。截至2009年底,中国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经与80多个国家和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为便利人员流动,中国先后与德国、韩国签署了社会保险互免协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中国政府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方针,努力拓宽留学渠道,积极吸引人才回国,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回国创业提供支持,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从1978年至2009年底,中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162.07万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49.74万人。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创业。中国重视和支持外国公民来华留学,从1978年至2009年,中国接受的来华留学人员累计达到169万人次,辐射190个国家和地区。中国积极利用国际教育培训资源培养人才,实施领导干部经济管理培训项目、高级公务员海外培训项目等培训计划,2009年共选派5.02万人出国(境)培训。中国积极协助联合国在华举行“国家竞争考试”,推荐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截至2009年底,共有1002名中国国际职员在各类国际组织中任职。中国政府积极引进国外智力,2009年来中国大陆工作的境外专家约48万人次。
2009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22.3万人。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授予1099名外国专家“友谊奖”,授予43名外国专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结 束 语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的人力资源事业有了长足进步。但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仍然面临着就业压力大、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突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等问题。中国人力资源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政府将坚持以人为本,关心人的全面发展,鼓励和支持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坚持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更好地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坚持人才优先,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开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建设;坚持管理创新,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破除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社会环境。
在未来的岁月里,中国人民的智慧与力量一定会更好地迸发出来,国家的发展与进步一定会有更加坚实的人力与人才资源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