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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自律自警意识筑牢廉政“防腐墙”
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学文
《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不仅增加了条目,内容也有了新意。《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详细列举了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公费开支和公车使用事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准则”,以及涉及领导干部形象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等等,它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反映了党中央反腐的信心和决心,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反腐关口的不断前移,反腐制度的不断升级。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特殊的重要使命,我们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的如何,直接关系着检察队伍的健康发展,更关系着检察机关能否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增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要做到自律,必须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通过组织学习培训,让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把廉政教育与党的先进性教育、党纪党规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荣辱观教育相互融通,利用先进典型进行正面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增强自律动力;运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多次专门组织剖析教育,促使大家自警自省、警钟长鸣。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上下功夫,使干部的自律他律有较好的制度保障。坚持干部任职谈话与廉政谈话等制度,党纪问题、廉政问题要逢会必讲、逢任必谈;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民主推荐、民意测评、集体研究、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制度和“十不准”等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以廉为荣、崇尚清正,要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使活动寓教于理、寓教于乐、潜移默化、激浊扬清,使党员干警的心灵精神得到净化、道德情操得到升华、廉政思想得到固化。
《廉政准则》是给党员领导干部筑了一道“防腐墙”,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作为基层检察院的“一把手”,自己的道德、品行、修养、作风,不仅对工作有着重要影响,更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更加自觉接受监督,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廉洁从检,执法为民”的理念,紧紧围绕我区工作大局,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我院工作新局面,为武清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