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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市残联获悉,本市近日出台新政策,为鼓励更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凡2009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从现在起申请“超比例”奖励。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便可获得奖励3024元。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通过天津市残疾人就业网(www.tjcjrjy.org)或联系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获取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并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持申报材料,到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的单位可于2010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领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