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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知罪责难逃的朱水平,于2009年2月7日投案自首,并交代了检察院已掌握的犯罪事实,但对于贪污的105万余元的去向则打起了马虎眼。他还主动拿出借条,表示钱以公家名义借给公家了。但侦查人员在查找取证时,“借款人”却称,借条都是伪造的。
事实面前,朱水平不得不如实交代这些钱除被他自己挥霍外,还被他以个人名义借给亲朋好友做生意、炒股。为笼络人心,他还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宴请全村村民,一次性花费8万余元。
朱水平案还将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拖下了水。新洲区规划土地管理局阳逻二所原工作人员潘登峰,在负责陈家冲垃圾处理场项目地面附着物的调查核实工作中,明知老屋村干部虚报坟墓数量,却应他们的请求帮其多统计上报4600座,导致国家建设资金180余万元被套取。日前,他已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刑。
犯罪特点 村干部犯罪呈现“两多一低”特点2009年以来,新洲区检察院查处了一批村干部违法犯罪案件,已有7件16人受到刑事处罚,其余5件7人因情节轻微,犯罪数额较小,移交纪委处理,涉案金额近300余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村干部职务犯罪呈现“两多一低”特点,即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犯罪多,共同犯罪多,被查处对象文化程度低。从作案形式上看,呈现由个体型犯罪向合伙型发展,他们合伙作案,利益共享;从犯罪手段上看,作案手法简单,大多采取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打白条等手段进行犯罪;从犯罪对象上看,主要涉及土地征用补偿款、土地开垦资金款、涉农补贴款、家园建设款、水通款、路通款等土地资源开发领域,几乎遍布村干部职务所涉及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