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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女子在网上聊天中遇到了一公司的男职员,其声称单位要采购大宗饮料等物,若有门路联系购买可以得到好处费,女子在竭力促成这批买卖后不曾想数百箱饮料被骗,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九大队接到报警后通过缜密调查不仅将骗子抓获,还查明男子以同样手段骗取了另一名受害人的近2万货物,目前男子已被南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大客户的订单
半月前,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九大队接到市民何女士报警,8月17日,何女士得知其朋友杨女士的网友要购买防暑降温饮料,于是索要其电话与其联系,并定于8月22日在南开区长江道立交桥附近一处仓库提货。当日12时许,何女士与乘坐一辆白色解放牌货车到此的购货人郭某相见,将可口可乐、美汁源果粒橙共计250箱装车后,郭某称要到南开区一家超市开发票,以便报销货款。在超市门前,郭某称超市办公区不让陌生人进入,让何女士在外等候,何女士等了半小时发现郭某却不出来,打电话手机已经关机,再回头去找货车也已经不见了踪影,何女士方知被骗。
好处费为诱饵女子被骗
刑警队员接手这一案件后一面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一面向介绍人杨女士进行调查,民警得知,杨女士与郭某是在网上聊天中认识的,在一次聊天中郭某说单位让他去买几百箱饮料给职工发防暑降温,想找一个饮料经销商,并承诺给介绍人好处费,杨女士想把这人介绍给做饮料销售的朋友何女士,既可以促成一笔收益还能得到好处就当了介绍人。
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发现在何女士被骗的同时,这一车的饮料已经被运走,当日下午便在塘沽区中心北路附近以低价销售给一位饮料经销着,所得的一万一千元赃款,已被男子带走。随后该男子不知了去向。
民警分析此人一定还有此类诈骗犯罪经历,并以有此类违法人员为侦破重点,经过半个月的调查,一个名字出现在民警的视线内。民警确定这个郭某使用的是假名,其真名应该是叫尚某某,该尚某某自幼上学,1985年初中一年级辍学后无业。2003年因诈骗被判刑8年,2008年5月提前释放。经过被骗当事人辨认,尚某某正是骗子郭某。
民警还查明2010年4月初,犯罪嫌疑人尚某某以假名与网友张某聊天时,以通过张某购买饮料、给其好处费为由,实施诈骗。同年4月9日在天津市静海县骗得可口可乐、露露等饮料共计360箱,价值18000元。当日,犯罪嫌疑人租车将赃物拉至南开区王顶堤商业中心附近时,趁同来取货款的被害人张某不备逃离。同日在塘沽区中心北路附近批发市场内将所骗赃物销赃,所得的一万三千元赃款,已全部挥霍。
2010年9月11日下午,民警获得线索在静海县群卫路一处个体旅馆内藏身的犯罪嫌疑人尚某某抓获。经讯问,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尚某某自称单位发福利,通过网络聊天物色作案目标,以好处费为诱饵骗取网友信任,在购买大宗粮油、饮料等物品后上演金蝉脱壳。其虚构事实、隐瞒真实身份,骗取他人财物,总价值3万余元,男子不劳而获的做法使其再次进入看守所,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其在释放后五年以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等待其得必将是法律的严惩。(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王玉琪 王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