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两盗贼在河东区一小区内盗得一辆汽车后,驾车来到北辰区韩家墅附近时,被村治保会人员发现并追赶。最终,两人连同汽车一起翻入河沟中,被当场抓获。
李某(男,29岁,河北省人)绰号“胖子”;赵某(男,35岁,安徽省人)绰号“老歪”。2009年10月11日,李某向时常一起玩牌的赵某提议盗窃汽车卖钱,后者欣然同意。第二日凌晨1时许,两人打车来到本市河东区中山门某小区内,由赵某望风,李某用随身携带的改锥、钳子,以撬锁打火的方式,盗得一辆五菱之光汽车。后两人驾车来到本市北辰区韩家墅附近时,被村治保会人员发现,二人落荒而逃。逃跑途中,李某开车不慎翻入路边的河沟内,两人被当场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汽车价值24000元,受损部分达4900元。二人均表示认罪,李某还主动供述了在2009年6月初与他人在中山门盗窃过一辆五菱之光汽车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通过细致审查,发现李、赵二人在2009年还参与过其他盗窃汽车案件,于是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最终,经过认真审查大量证据后认定,李某在本市河西区、河东区、南开区七次参与盗窃机动车,涉案金额14万元;赵某在河西区、河东区四次参与盗窃机动车,涉案金额9万元。在接下来的讯问中,赵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而李某却拒不供认。当公诉人出示大量证据直接指向其七次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后,李某终于认罪伏法。最终,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赵某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