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据《潇湘晨报》报道男友看上了自己的母亲,最终成为自己的后爸,而这段在当时就不被看好的姐弟恋,最终换来了一份离婚协议书。
侯某,男,1970年出生,5岁时母亲病逝。田某,女,1956年出生,独自一人将女儿带大。
1994年的一天,田某18岁的女儿去相亲,带回了二十几岁的侯某。田某越看越喜欢,侯某有时比对女儿还好。从小就缺乏母爱的侯某面对田某的母爱式关怀,不禁动心了,立即与其女儿分手,并要求与田某结婚,田某一口拒绝。但侯某却不肯放弃,这一追,就是近3年。1997年,田某见其情真意切,便不顾家人反对领了结婚证。
婚后,只要侯某与年轻女性接触,田某就怀疑其在外有女人,大吵大闹。侯某家也一直反对。此后,侯某决定外出打工,两人开始分居。
今年,侯某一纸诉状至法院,要求离婚。田某不干了:“我都50多岁了,男人是抢了女儿的,现在女儿把我当仇人,其他儿女也对我有成见,我老了怎么办?”法庭上,田某哭着求侯某,坚决不离婚。而侯某决心已下:“年龄悬殊太大,坚决要离!”
最后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侯某给田某提供20000元的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