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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6日(农历九月初九)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节日重阳节,是天津市第二十二个老年节。根据全国和市老龄委关于开展2010年庆祝老年节暨“敬老月”活动的要求,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决定在今年10月开展庆祝老年节暨“敬老月”活动。现将庆祝活动内容做如下安排:
(一)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敬老月”期间,各街老龄委、各老龄委成员单位、各涉老单位和工作部门,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开展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二)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各涉老单位和工作组织,要积极开展敬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老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经济和社会建设。
(三)扎实开展老年维权活动。
“敬老月”期间,各街老龄委、各老龄委成员单位、各涉老单位和工作部门,要集中贯彻落实《老年法》和《天津市实施办法》,充分利用举办《老年法》和《天津市实施办法》的讲座、知识竞赛、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敬老月”期间,各街老龄委、各涉老单位和工作部门,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文艺表演,才艺展示,文化、体育比赛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庆祝活动。
(五)深入开展老龄宣传活动。
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和组织要紧密配合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人口老龄化形势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宣传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意义;宣传改革开放以来老年人生活水平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宣传老年人在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老年法》和《天津市实施办法》;宣传全社会弘扬传统美德尊老助老敬老的先进典型事迹。
我们要完成好以上各项庆祝活动,做到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庆祝活动的安全、稳定,防止各种事故发生,使广大老年人度过一个愉快、欢乐、祥和、幸福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