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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机场边检站近日获悉,据外交部领事司告,我国政府和罗马尼亚政府以换文方式完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和签证费的协定》的修订,该修订已于2010年7月20日生效,相关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中罗互免签证人员范围由“持外交、公务护照及海员证件人员”修订为“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
二、将中罗任何一方公民在对方境内免办签证逗留期限由不超过“三个月”,修订为不超过“三十天”。
三、保留免签人员超出免签时间,免费办理延期手续的协定。删除双方公民办理签证费免费的协定,对罗马尼亚公民办理我国签证按非对等国家公民收费标准收费。
天津机场边检站提醒持有以上涉及证件的我国公民注意政策变化和在罗马尼亚方面的逗留期期。同时,我国持互免证件以外的公民今后前往罗马尼亚办理签证需交纳签证费,需特别留意。
出入境知识小贴士:我国海员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并签发的中国海员出入中国国境和在境外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是海员的专用护照。它表明持证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职业为船员。海员证签发给在中国籍国际航线船舶和在外国籍船舶工作的中国海员。目前,与我国海员证互免签证的国家包括波兰、俄罗斯、立陶宛、乌克兰。(通讯员冯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