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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报“3·15消费者直通车”专栏接到市民蒋先生反映,他最近发现一年多以前购买的数码相机充电电池并非原装,由于购买时没有当场查验留下了遗憾。消协人士提醒,购买商品要当场查验外观、型号及配件等,避免商家“掉包”。
据蒋先生反映,去年他在某家电大港店经销售人员推荐选购了一台三星数码相机,付款后他将这台外表完好未经拆封的机器礼盒拿回家,使用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今年,蒋先生突然发现相机充不进电了,打开后盖检查电池才发现原来机器内的电池只是国内一个不知名的品牌,并非三星原装。于是蒋先生找到三星及商家的售后服务部门,但双方各执一词,表示不可能是自己环节出的问题。带着蒋先生的问题,记者走访了市消费者协会。消协工作人员表示,若机器发生性能故障消协可以帮着协调解决,但是产品在消费者手中使用了一年之久,没有任何凭证能证明这就是三星出厂时或商家销售人员的疏忽。此事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对销售人员从库房拿出的未拆封新品也要当场核实,不仅要查看其外观是否有磨损,对于机器的型号以及配件也要格外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