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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法院把不断提高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提高法院工作上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从强化“四项制度”入手,使此项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部署、有行动、有检查、有总结,确保了监督效果。
一是坚持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和民意调查会制度。每年召开两次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广开言路,开门纳谏,虚心听取监督员对法院在队伍、作风建设、服务大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每年邀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参加民意调查会,对法院班子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征求他们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坚持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制度。今年6月份,该院开展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定人联络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该院专门召开党组会,做出安排部署,并下发通知,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院党组成员负责城区内的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其他基层法庭中层领导干部分别负责各自辖区的联络工作。此次活动共走访人大代表176人次、政协委员196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6条。
三是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制度。要求各基层法庭要主动与所在辖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对于重大、有影响或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案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为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了《旁听庭审活动评议表》,评议的内容包括庭审秩序、法言法语、审判作风、驾驭庭审能力、庭审效果等多个方面,有效促进了庭审规范化建设。
四是坚持向执法执纪监督员通报工作制度。创刊《审判动态》,每季度向执法执纪监督员发放,今年又扩大版面,充实内容,包括法院建设、审判管理、廉政建设、案例、法律法规等内容,让监督员及时了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取得工作支持,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