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协调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通过采取严格司法审查,提出司法建议;加强思想疏导,释明法律规范;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息诉办法等措施,力求双方和解,密切政民关系。二是坚持审判与服务结合,主动邀请辖区环保、建委等22个行政机关24名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审判;主动到土地管理部门调研,提出强化管理的可行性建议,既有利于审判工作开展,又促进了依法行政的落实。三是结合审判实际,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专题汇报工作、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