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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前不久,市民魏女士发现河北区黄纬路莱士壁球馆忽然改成了莱士棋牌室,这让她非常着急,因为她手中有一张面值4000元的壁球馆会员年卡。“我才用了9次,里面还有3640元没消费,怎么办呢?”
事件回放
球馆中途改行年卡余额咋退
去年12月初,魏女士花4000元在莱士壁球馆办理了VIP会员年卡,球馆方面承诺:持卡人在办卡后的一年内可以自由安排时间来打球,4000元可打球100次,每次时间长短没有限制。魏女士说,上半年因为业余时间少,她很少去壁球馆打球,截至今年8月,那张会员卡仅用了9次。“8月份,我拿着年卡去打球,却发现莱士壁球馆正在装修。本以为装修后继续营业,可是前不久,我发现莱士壁球馆装修完改成棋牌室了。”
关于此事,莱士棋牌室方面称,莱士壁球馆装修后确实改为了棋牌室,但当时贴过告示。许多会员早已办理了相关手续,如今只有少数会员没有退款。至于魏女士,这么长时间没有退卡,她个人应承担一定责任。
会员卡里的钱该怎么处理?魏女士认为,会员卡无法继续消费的责任在经营方,要求退还卡内余额3640元,但多次交涉的结果是,对方只答应退还1000元。无奈之下,魏女士求助了12315。11月12日,消协有关工作人员对退卡一事进行了调解,发卡方赔偿1500元的结果让魏女士无法接受。调解未果,消协下达了调解终止书。
目前双方协商未果,魏女士表示,她会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权。
律师观点
发卡人未履约就该退还余额
“办卡消费者的风险就来自卡的预付费性质。”天津耀达律师事务所张建生主任认为,壁球馆发放会员卡后,与会员卡的持有人之间已经产生了服务合同,应该在卡的有效期一年内保障正常的服务。壁球馆的经营者中途转行导致不能继续履约,魏女士要求退还卡内余额合理合法,经营者没有理由拒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