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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花甲老妪闲逛时见财起意,将他人皮夹盗走,但在逃跑时因体力不支被周围群众抓获。铁路法院审理该案后,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罚金1000元。
金某今年60岁,虽然衣食无忧,却对偷盗“情有独钟”,已三次因盗窃罪获刑。今年1月17日,金某在自由市场附近闲逛,看到被害人赵某蹲在地摊前挑选商品,上衣口袋内的皮夹露出了一半,禁不住伸手抽出了皮夹。赵某当即发觉并叫了起来,金某扔下皮夹逃跑,终因体力不支被群众抓获。后经民警清点,皮夹内有1580元及赵某身份证、银行卡等物。
案件审理中,法官询问金某为何盗窃他人财物。金某称,并非因生活拮据,但看到赵某的皮夹后就控制不住盗窃的念头,忍不住伸手就去偷。最终,法院认定其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自愿认罪,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