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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1月15日正式供热以来,我家暖气一直不热。这种情况,在我们小区普遍存在。”近日,多位阳光星期八小区的居民向城市快报反映小区暖气不热的问题。记者实地采访了解到,居民反映的情况属实,至于原因,开发商、物业、供热站各执一词,导致居民供热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现场直击 屋里穿棉服出门不用换
昨天(11月18日)中午12时许,室外温度12℃。记者来到河东区晨阳道上的阳光星期八小区,迎面碰上一位女居民,穿着一件棉坎肩。问及家里暖气热不热,她表示不热,并带记者回到她家。室内开着电暖器,主人都穿着棉坎肩。“您看我这身衣服,出门省得换了。”记者挨个摸了摸,她家的暖气片大多不热,客厅里的暖气片只有一点热乎,一间卧室里的暖气是凉的。
记者随机采访了该小区的8位居民,都称暖气不热。跟随4户居民回家,情况属实。8号楼一位居民家里,只有客厅暖气热一些,朝阳面的那组暖气片冰凉。这位居民家中有一位70多岁的老奶奶,心脏戴着起搏器,去年她到亲戚家住了一冬天。“今年,我不想再麻烦亲戚了,岁数大了,还是自己家里方便。”老太太希望今年供热问题能尽快解决。
居民说法 收了供热费不能撂挑子
供热站贴“告示”
最初接受采访的女居民不愿意透露姓名,但她很愿意接受采访,并出示了被她称为“证据”的东西:一封盖有红色印章、署名“晨阳供热站”、时间为2010年11月8日的“给阳光星期八业主的信”。信中称,“虽然阳光星期八供热区域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期限已至,但该区域目前仍存在诸多问题(暖气私改、温控阀及热计量表损坏)至今尚未解决,致使交接工作难以进行……我站已向阳光新地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告知书,2010-2011年供热期的维修工作继续由建设单位负责。您如在今冬供热期中遇到有关供热维修问题,请向阳光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报修……”
对此,居民黄女士称:“我们的供热合同是跟供热站签的,供热费也交给供热站,供热站岂能说不管就不管了?”
物业贴“温馨提示”
在阳光星期八欣旺北苑2号楼大门上,记者看到一纸署名为“天津市阳光怡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欣旺北苑物业服务中心”的“温馨提示”。“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虽然物业公司不承担供热责任,但如果在此期间业主(住户)家中暖气设备故障需要物业公司帮助维修的,物业公司将尽全力帮助业主解决困难……当遇有物业公司无法维修、维修不及时或维修后达不到用热标准的请业主谅解。”括号里写着“物业公司在帮助业主维修供热设备设施时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居民王奶奶称:“都说自己有理,贴张纸算完事,我就知道交了暖气费就应该有暖气。”
开发商、物业
温度不达标得找供热站
阳光星期八分三期,开发商及售后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的说法都一样:“供热站供热的热力不足、水压不足,暖气有欠缺。接到居民报修,我们会立即派人前往现场清洗管道、放气,但是这些都做完了,暖气还是不热,让我们怎么办?”
阳光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后服务中心经理崔先生表示,小区三期有1400户,八成业主都反映过暖气不热的问题。欣旺北苑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最严重的时候,一天登记了300多张报修单。”
崔经理称:“暖气进水温度设计标准为85℃,除去户外管网的损耗,只要到了楼内的进水温度能达到65℃,就能保证居民室内温度达标。”然而,在欣旺南苑14号楼15层的管道间,工作人员用手电筒照亮可以看到,热能表显示温度为“44.6℃”。工作人员称:“这是进水温度。”崔经理在一旁无奈地说:“我们多次跟供热站沟通,但是没有效果。”
供热站
暖气不热是开发商的事
晨阳供热站就在阳光星期八小区对面。一名工作人员称:“暖气不热是开发商的事,我们的供热温度没问题,供了那么多小区都没事。”至于部分居民反映的“去年还管,今年不管”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今年都责任制了,管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