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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应急委员会:应急事件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4日电(记者毛振华)记者3日从天津滨海新区获悉,新区应急委员会日前成立,标志着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正式建立。
今后,滨海新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部门须第一时间向新区应急办报告,由应急办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会同新闻宣传部门,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
根据预案,滨海新区应急办要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会同新闻宣传部门,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先发布简要信息。随后,根据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有关政府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信息。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还将实行责任追究制。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未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的措施,导致损害发生等,相关行政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