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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帅帅在幼儿园被小朋友用竹签扎伤右耳,造成鼓膜穿孔,帅帅的妈妈找到幼儿园要求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幼儿园承担3成赔偿责任。
帅帅今年3岁,2009年12月14日,帅帅的妈妈陈女士像往常一样从幼儿园接儿子回家。回家后,陈女士发现帅帅的右耳孔有鲜血不断往下滴,经过仔细询问,帅帅说在幼儿园和小伙伴童童玩耍时被他用竹签扎伤了耳朵。
经医院诊断,帅帅为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三方就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无奈帅帅的家长将幼儿园及童童家长告上法庭。起诉后,童童父母找到帅帅家长主动要求和解,并赔偿了部分损失。开庭前,陈女士申请撤回对童童家长的起诉,坚持仅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对此次伤害事件的发生,幼儿园的管理有一定的疏漏之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放弃对其他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幼儿园对他人应承担的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遂判决被告幼儿园承担原告损失的30%,共计3464元。
【律师评析】
击水律师事务所刘建、宋利华律师认为:幼儿园作为管理单位疏于管理未尽到相应监管职责,且事后没有及时发现帅帅受伤将其送到医院进行积极救治,导致幼儿损害的后果是存在一定过错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案中幼儿园与侵权人童童不构成共同侵权,根据规定幼儿园对帅帅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与童童及其家长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