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在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之际,从河西区普法办传来喜讯,河西区荣获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此项殊荣是全国普法办对河西区开展法治区创建活动以来各项工作成绩的肯定,标志着河西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公平,创建“法治河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营造全区民主法治建设的良好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稳定社会大局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河西区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历史机遇,围绕“商务河西”定位,坚持“规划立区、环境兴区、服务强区”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了经济强区、文化大区、生态宜居城区建设。自2008年全国提出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来,河西区始终把法治区创建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普法依法治理为抓手,以建设法治政府为龙头,以落实创建措施为重点,突出重点、普治并举、创新创优,立足河西实际,体现地方特色,深化法制宣传,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呈现出网络化覆盖、立体化推进、社会化分工、个性化发展的良好发展态势,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6个国际组织授予“跨国公司最佳投资城区”称号,当选“天津最具幸福感城区”,荣获“幸福城市政府贡献奖”、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等国家级荣誉,法治城区创建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
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河西区各有关单位以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纳入法治轨道。区政法部门高度重视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将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审判工作的指导方针,调节关系、化解矛盾,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未发生徇私枉法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他们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拓宽调解渠道,深化司法调解和社会调解联动对接工作机制。今年3月,针对一些数量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侵权类案件成立了民四审判庭,在审理过程中创新工作机制,对涉及交通、医疗事故以及供热费、物业费、房租纠纷案件设置了诉前的调解阶段,派专人负责对此类案件进行调解,既妥善化解了矛盾,又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压力。
在此基础上,河西区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实行导诉、咨询、诉前调解、材料转收、档案查询、判后答疑等工作“一站式”诉讼服务模式,方便群众诉讼,得到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各政法部门全面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以及监督措施,除法律规定不允许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保证全部公开审理。自2008年至今,区法院共组织群众旁听庭审数十次,并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两年来,区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共受理各类案件24085件,审(执)结24173件,结案率逐年提升。
与此同时,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也在不断完善,全区各社区积极开展“促和谐、筑平安、人民调解在行动”专项活动,按照“深排细查、不留死角、不漏线索”的原则,积极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深入全区13个街司法所检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督促各街司法所、社区对矛盾纠纷进行不间断的严密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调处,将维护稳定工作做深做细不留死角。区有关部门积极探讨调解组织新形式,在图书大厦和环渤海汽车城组建人民调委会。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交通支队共同组建了河西区交通事故联合调解室,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果,为全区今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拓展服务领域提供了新经验。自2008年至目前,全区共调解纠纷2431件,调解成功2411件,成功率达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