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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综治基层组织建设,市综治委及相关部门积极按照市委的要求部署,采取统一机构编制,法定职责权力,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考核管理,严把进口出口,强化教育培训,激励干事创业等一系列重要举措,建设出一支适应形势要求、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基层综治专职队伍,为基层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措施,推进平安天津建设深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和可靠的组织保证。
近年来,经过市综治委及各相关部门的努力,全市240个街乡镇综治办机构、编制、人员全部落实到位,目前共有专职干部1200余人,街乡镇综治办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及综治、组织、人事、编制部门联合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对街乡镇综治办的主要职责作出具有权威性且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充分授权。市综治办根据稳定和治安形势以及综治工作进程,每年组织对全市街乡镇综治办专职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方法技能的全面培训。培训后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统一颁发上岗证,不合格者下岗学习,再考试不合格者调离综治工作岗位。通过培训教育,使街乡镇综治办专职干部达到“三高三善于”要求,即现场处理问题能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解决难点问题能力高,善于协调工作;业务水平高,善于指导工作,为顺利完成基层各项综治任务做好知识更新和能力储备。
市综治委紧紧围绕街乡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混乱地区突出问题、治安防控、社会管理和重点群体帮助教育等工作任务,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从形势分析、组织协调、资源整合、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各项制度,形成工作机制,以保障街乡镇综治办工作正常运行和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市综治委每年组织街乡镇综治办开展创新争优活动,对基层创新经验和特色工作,采取大会展示、相互点评、交叉打分等方式,逐一进行民主评议,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责任书考核。此外,市和区县综治办对街乡镇综治办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即时监督。街乡镇综治办在所辖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的基础上,每季度将辖区治安、稳定状况和平安建设工作进程、群众问卷结果,上报区县及市综治办。市综治办采取整体推动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定期检测与日常抽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根据市有关部门开展的公众问卷调查和对新收罪犯全员问卷调查的结果,实施即时检测,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开展工作。通过一系列重要举措的实施,使街乡镇综治办做到有责任、有压力、有抓手、有创新、有权威,成为街乡镇党委政府在维护稳定和治安方面不可或缺的得力参谋助手,成为基层维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防范控制和社会管理的指挥协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