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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这个房型不算在国家规定的一套房概念之内,买完这套房还可以买限价房。”近日,记者在河东区一新建商业楼盘暗访时,销售人员语出惊人。但其辖区房委办工作人员表示,商家这种说法属于虚假宣传不可信。
日前,记者来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近一楼盘内,看到有人来看房,一位姓王的置业顾问立即迎上来接待。他告诉记者,这套房型是酒店式公寓,属于商业楼宇,产权40年。在介绍房型优势时,置业顾问显得漫不经心,但谈到房屋的商业性类型时,却来了兴致。他告诉记者,这套房作为过渡房型非常合适,主要是因为这个楼盘整体属于商业性质,不算国家一套房概念之内,购买这套房后还可以购买限价房。说着,顾问又为记者讲起了法律常识,“这也是钻国家政策的空子。国家明文规定,个人买住宅算一套房概念之内;可它说的是‘住宅’,咱这个整体是商业楼盘,落到房本上写的是‘非住宅’,就差了一个字。”
当记者询问是否所有商业房型都可以享受如此待遇时,置业顾问话锋一转,表示这点不敢保证,因为每个开发商都不一样,这件事需要开发商自己协调。记者追问,这套房不算国家一套房概念之内这件事是否确实,他非常自信地表示,“不是确实,而是肯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非住宅类楼盘买来用做居住的现象并不少见,在河东区、南开区的多个楼盘都有涉及,利用消费者对非住宅类住房概念不清而炒作概念的商家并不在少数。一些消费者称,部分非住宅类楼盘商家在宣传时都表示,该房屋不算国家一套房概念之内。
昨日,记者拨通了河东区房委办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非住宅类房屋不算国家一套房概念之内这种说法并不可信。非住宅类房屋房本上写有户主名字,即表示该人拥有该套房,而这种名下有房的人是不能享受国家限价房政策的。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非住宅类房型时应该小心商家的虚假宣传。记者宋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