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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蔺安如,37岁,1994年入警,现任公安宁河分局二大队队长。二大队又称有组织犯罪侦查队。在接受采访时蔺安如说,目前,有组织犯罪不断上升,犯罪特点也与以往有所不同,过去是争强斗狠,现在则往往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对社会的危害也更为严重。
在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中,很多人利用自己的勤奋、智慧先富起来,由此也让一些试图不劳而获的人认为他们的“机会”不少。一些人有了钱,日子富裕了,就比较“惜命”,面对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不敢抗争,希望花钱买平安,由此助长了黑恶势力的气焰。别人包不下来的工程他们能包下来,别人要不来的钱他们能要来,很多时候他们仅仅采取软暴力,就可以达到目的。比如想独揽一项工程,在进行工程招标时,他们派二十多个打手过来一站,不打不闹,这样的“威慑”,便会让很多人不敢再参与竞争。他们的行为有很强的误导作用,一些不愿打工、种地的失学青少年,往往会主动加入,因为那样既有吃喝,又威风吓人。所以,打黑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
侦破宁河涉黑第一案
2009年10月1日,七里海一个蟹池边,一起恶性斗殴事件骤然发生,当事人徐国明被人砍成重伤,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这是当地一段时期以来一系列恶性伤害事件中最为严重的一件。
9月26日上午,承包七里海某村筑路工程的老板金宝利到村委会办事,他的长城越野车停在了村委会院外。突然,来了四个人,手持棒球棍在金某的车上一通乱砸,然后扬长而去,金某随即报警。当月29日下午,金某工地附近的一所小学内,几个小学生正在操场上玩耍,三辆夏利汽车开来停在操场外,几个人从车上下来,问一个男孩是哪村的?男孩还没有回答,就遭到一阵乱打,身上多处被打伤、砍伤。学校为此非常紧张,家长们更是人心惶惶,很多人不得不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学校更为此制订新校规,在没有老师的陪同时,学生不得自行到操场活动。正当警方忙着侦查这一无故伤害孩子的犯罪行为时,30日晚9点,四名男子持枪、镐把、棒球棍等冲进该校旁金某的工地,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一名看工地的农民工被砍伤,一部桑塔纳轿车被砸毁。连续几天,此地密集发生这样的恶劣事件,老百姓说什么话的都有,公安部门破案的压力骤然增大。看出此案涉及黑恶性质犯罪,局领导委派蔺安如的二大队办理此案,从这几起事件的因果关系上找出线索,尽快破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蔺安如了解到,10月1日在蟹池旁被砍伤的徐国明,是个有名的“厉害”人物,多次受到执法机关的处理,2008年获释,时值七里海正在开发,他带领一群追随者到处抢包工程。对于公安机关的调查,徐国明极不配合,只是不断放出狠话:一旦伤好,必然报复。在那次10月1日的斗殴中,伤人者中有一人被徐国明手下抓获,被砍断了四个手指。而在徐国明住在县医院治疗期间,四五个男人于晚上闯进徐国明的病房,将徐国明又痛打一顿,徐的一个“小弟”胳膊、腿都被砍伤。此后,徐国明每天由十几人一起貌似看护、实则保护起来。
徐国明显然知道打人者是谁,但是他对公安部门三缄其口。蔺安如于是设法四处打听,到底是谁打的徐国明。终于得知,打徐的人可能是名叫赵舍的人派来的。赵舍曾是承包筑路公程的老板金宝利的司机,在金某公司里占有股份,负责筑路工程。蔺安如还了解到,金宝利的那辆被砸的长城车就是买来送给赵舍的,而发生了几次针对施工工人及其子女的伤人事件(受到骚扰的那所小学,很多孩子就是筑路工人的子女)后,筑路工人都不敢再干了。赵舍有报复伤人的动机。
蔺安如开始调动人马盯住赵舍,发现其经常去丰台镇一户居民家,而那里有十来名外地人落脚,行踪都非常可疑,有人还涉嫌吸毒。蔺安如遂以吸毒为由,将他们全部抓获。经过分别审讯一天一夜后,赵舍交代了组织人砍打徐国明等事宜,以及他们之间的恩怨关系。
原来,赵舍的老板金某承包某村筑路工地时,在工程竞标中,击败徐国明,以每方几分钱的优势中标。当时徐国明认为在自己家乡发生这样的事,有些丢脸,多次威胁金某将工程转给他,金某不允,徐国明便扬言说让他干不下去。后来,金某也做了一些妥协,筑路需要土,便让徐国明给工程送土,让徐国明挣了十来万元,双方矛盾有所缓和。后来,徐国明仍不情愿,希望金某撤场,金某不从,于是出现了砸车和殴打民工孩子的事。
具体负责工程施工的赵舍为此忍无可忍,找人砍伤徐国明。后来,他给徐国明打电话,说双方到此打住。徐国明不干,说:“你别让我出来,到时再说!”赵觉得问题严重,找来几个人,决定将徐国明的腿打断,好让工程继续进行下去。
赵舍和其成员全部落网后,蔺安如开始将侦查目标锁定徐国明。经过十多个月的侦查、串案,以人查案,以案找人,先后将徐国明及二十多名嫌疑人抓获,这些人先后涉及13起案件,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为害一方地霸被抓捕
2008年,宁河县某小区平房改造,因拆房留下的土和木料都可卖钱,利润丰厚,当地人李建立受人指使控制了这片小区的拆迁工程:来这里干拆迁必须经他同意,谁可以拆,怎么拆都要听他的,还要向他缴纳“保护费”。李建立是当地“名人”,身边围着一帮“小弟”受其驱使,恣意胡为,无法无天。
有一名被害人是东北人,不知这里的规矩,自行包了一户人家的拆迁工程,没有向李建立打招呼。李建立发现后,立即派人来到现场,以拆房人员没戴安全帽为名,欲强行将他们驱逐出场。正在拆迁的东北人不清楚他们的底儿,不走,结果被一顿痛打,其中一人重伤。
李建立的人将这片拆迁地视为自己的领地,不允许任何人涉足。一天晚上两个外地民工从该小区工地经过,看到一条小狗便抱了起来。李建立的人看见后,问:“狗是你的吗?”民工说不是。李的人动手就打,致使这名民工的锁骨骨折。
面对李建立等人为非作歹,很多人选择了忍气吞声,而苦于没有证据,公安机关一时也难以打击。过了一段时间,在一个县城歌厅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恶劣事件。经查,李建立又涉及此案。当时,李建立带人在那里玩乐,其中一个小弟从厕所回来时误进另外一个包房,遭到里面人的呵斥。这个小弟受不了这个气儿,叫上一个帮手,返回那个包房,拿着酒瓶就是一通乱砸。当时对方是三男二女,也是包工程的,与他们互打起来。李建立的小弟没有占什么便宜,回来跟李建立说了此事。李建立带人出了歌厅,站在一楼门口守候,同时命手下给工地打电话叫人过来助战。对方见势不好,几个人分头逃走,遭到李建立等人的追打。其中一个被追到后,竟被用刀挑断了脚后的大筋。
歌厅事件之后,公安宁河分局领导极为重视,认为这一伙人为害一方,必须予以打击,将案件交给蔺安如的二大队处理。蔺安如带领队员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工作,终于获得证据。上述几起恶性事件中,李建立或是直接参与或是间接指挥,都与他有关,遂开始对李及团伙骨干成员实施抓捕。
蔺安如派员加强对李建立团伙的监控,摸清他们的活动规律,发现他们一般都是白天出去玩乐,晚上回来看工地。歌厅事件后,李建立为了躲避打击离开了县城。过了不久,他觉得风声已过,又悄悄溜了回来。
蔺安如一直掌握李建立的行踪,等他回来才动手对这一团伙实施抓捕。他认为只有将参与者同时抓获,才有可能取得其犯罪证据。抓捕队员兵分两路,一路追踪李建立,一路赶到工地约好同时动手。上午九点多,几个团伙成员在工地附近的早点部被抓获。与此同时,在县城光明路上,将一个人开车出来的李建立堵在路中,当场抓获。经审讯,共查实李建立指使参与了十几起案件的犯罪事实,最后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名,依法对他判了刑,其他团伙成员人也都受到了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