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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十二五”开局在即,如何减轻百姓的看病负担,方便患者就医,医疗改革承担着颇重的任务。日前,市人社局负责人就天津市如何落实“避免重复参保、医保缴费年限各地互认、常见病和多发病能否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关注1
常见病、多发病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记者:今年职工医保大病和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基本上达到60%,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差距在缩小。据了解,医改下一步将同步推进城乡居民的门诊统筹,把那些常见病、多发病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扩大群众的受益面。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政策情况。
回应统一医保待遇,12种特殊病纳入门诊保险
目前天津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医保待遇上是完全一样的,实行医保待遇与缴费档次挂钩(学生儿童除外)。缴费标准不同、医保待遇也不同。同时,天津市的城乡参保居民享受统一的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门诊特殊病种目前有12种,分别是: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另外,天津市社保部门立足医改大局,积极配合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今年将537种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关注2
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医保问题
记者:本次医改中央投入509亿元,解决了历史遗留的600多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同时统筹解决了200多万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请您介绍一下天津市情况。
回应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天津市全解决
提高职工群众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是今年20项民心工程中的重点工作。今年天津市全面解决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实施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制度。目前,天津市对以下三类人员给予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已按市国资委、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被认定为困难企业,但未纳入退出市场范围企业的退休人员;未被认定为困难企业但实际经营困难的区县属企业的退休人员;已经实施破产、撤销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的企业中,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关注3
避免多部门管理重复参保
记者:据统计,今年10月底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4.24亿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8.35亿人,两个数字加起来近12.6亿,但有全国人大委员指出,“这个数字表明全国人民都被覆盖了,而现实并非如此”,并认为,由于部门的分割、经办的分割,重复参保人数估计在1亿人以上。
回应天津市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
今年,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统一、参保缴费多档选择、待遇水平多层次、政策经办一体化,这种形式避免了多部门管理,重复参保。人力社保部认为天津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代表了医保制度的发展方向,为全国提供了经验。同时,天津市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配合民政等部门在全国省级统筹地区率先建立了全市统筹、城乡一体、经办统一、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特困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前提下实施医疗救助,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
截至目前,天津市全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0余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6万人,全市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947.4万人,参保率超过90%,提前完成国家医改方案提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