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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自2010年11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共查获涉及烟花爆竹案件100起。其中,非法销售20起,非法运输15起,非法储存65起;处理涉案人员104人,其中行政拘留93人;收缴爆竹2128箱、烟花526箱、礼花弹9535枚、双响3848头,有效地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相对集中的农村、城郊结合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清查收缴行动,坚决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11月20日,公安塘沽分局新城派出所民警将正向屋内搬运鞭炮的三名男子当场抓获,收缴鞭炮共计110箱,77万余头。经询问,嫌疑人冯某等三人对从河北黄骅非法购买鞭炮的事实供认不讳。
12月14日,公安蓟县分局治安科根据群众举报,在别山镇医院附近将正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陈某抓获,当场查获各类鞭炮85箱。12月17日,公安北辰分局北仓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北仓镇王秦庄村李某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66万头。12月18日,公安东丽分局丰年村派出所民警在万新街增兴窑村昆仑里小区,发现路边停放的一辆白色金杯牌小客车形迹可疑,遂进行检查,查获并收缴非法运输的鞭炮17箱、礼花5箱。上述相关涉案人均被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春节前一段时间是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高发期。公安机关将针对这一特点,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如发现私藏、非法运输、非法经销烟花爆竹的线索,积极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记者解金钊 通讯员志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