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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因怀疑他人是小偷,一男子便私自将此人带至房间内,与四名同事一起对其动用私刑“逼供”,在拘禁此人3个小时后,五人报警称抓到了小偷。结果,这五名男子一并被民警抓获。东丽区法院经审理,日前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对五人判处有期徒刑。
甘肃省男青年张某、路某、孟某、王某亮和山东省男青年王某昌均系本市一家公司的职工。2010年6月30日4时许,张某在东丽区一家旅馆四楼,发现被害人周某进入走廊推开一个房间的门,便怀疑周某是小偷,遂上前将其抓住拖至路某、孟某和王某亮的房间内,王某昌闻讯后也来到该房间。随后,五人以物品被盗为名,将周某强行扣留并对其进行审问,其间,张某用手机充电器、接线板线抽打周某,其他四人则对周某拳打脚踢。将周某打昏后,几人又用冷水将其泼醒,虽经周某多次告饶,仍不罢休。7时许,路某报警称抓住一名小偷,民警当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将张某等五人抓获归案。经鉴定,周某的伤情已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处路某、孟某、王某亮、王某昌各有期徒刑1年。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丽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