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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十一五”时期,是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深化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时期。
这五年,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是监管执法水平全面提升、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系统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明显增强的五年;是工商行政管理地位和影响迅速提升、充分显现的五年。
扩大市场主体总量和规模实现重要突破。“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由30.1万户增加到42.01万户,增长近40%。其中内资企业增加6.5万户,增长58%;外资企业增加0.39万户,增长37.5%。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总额由7651亿元增加到2.06万亿元,增长169%。其中内资企业增长1.11万亿元,增长232%;外资企业增长256亿美元,增长65%。全市大型企业明显增加。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达2055户,1亿元以上达2214户。外资企业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达943户,3000万美元以上的达475户。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实现重要突破。“十一五”期间,全市从事第一产业的市场主体由813户增加到4632户,注册资本由21.76亿元增加为61.37亿元,分别占比为1.1%和0.3%;从事第二产业的市场主体由8.3万户变为8.2万户,注册资本由2044.2亿元增加为5612.8亿元,分别占比为19.5%和27.3%;从事第三产业的市场主体由21.7万户增加到33.4万户,注册资本由5703.75亿元增加到14914.39亿元,分别占比为79.4%和72.4%。现代金融服务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累计注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917户,注册(认缴)资本1637亿元,天津成为全国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聚集地。累计注册金融租赁项目公司82户,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达1700亿元,天津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占到全国24%。
完善政策促进体系实现重要突破。坚持“非禁即入、非禁即可”的原则,充分发挥政策创新在引领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中的重要作用,五年来先后制定了57项政策措施,并在体系化上逐步完善,形成了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扩大市场主体总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服务民计民生、助推金融改革创新等六大政策体系,其中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批转14项,会同有关部门发布10项,以市工商局名义制发33项。这些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显著成效,产生了很好的政策效应和经济效益。
创新高端高效服务机制实现重要突破。倾力打造高端化、深层次、零距离的投资软环境,创造了独具天津特色的服务理念、服务机制和服务效率。建立了“一个窗口许可”服务机制,内部优化行政资源,外部方便企业办事。建立了团体化登记和年检机制,在全国率先对集团化经营、集中改制企业提供团体化服务。创立了重大项目对接服务和经济功能区全程服务机制,为市和区县两级1448个重大项目逐一提供了管家式、个性化、全职能服务。建立了解难题促转变常态化机制,全面开展“五百领导干部下基层、三级工商机关解难题”及一系列帮扶企业活动。建立了年度工商行政管理白皮书发布机制,深度开发利用工商信息数据资源,为各级政府决策和引导市场投资提供了高层次的经济信息。建立了商标战略实施机制,促成市政府发布《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商标发展三年规划》,天津市注册商标总量由3.97万件增加到6.87万件,著名商标由245件增加到628件,驰名商标由14件增加到56件,万户企业商标率由35.7%上升到40.2%。完善了多元化投资融资促进机制,支持企业以股权、债权、商标权、林权、海域权等各种权属出资融资,帮助企业盘活资产,缓解资金压力。通过办理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登记,共计为企业融资2062.56亿元。通过与银行机构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融资授信总额达8.69亿元。建立了新型工商行政指导机制,以六种形式在十个工作领域全面推开行政指导,对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网格化、精细化的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紧紧抓住监管这个核心职能,着力推进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市场监管的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在全系统推行“一方网格监管”体制,建立了覆盖全市的989个监管网格,在实施市场监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达到了“情况能发现、事态能控制、问题能解决”的监管效果。全面履行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建立了从商品质量准入、食品流通许可到不合格商品退市全程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工商机关共开展商品质量监测222次,依法查处了3373家企业生产经营的3849个批次不合格商品;先后对157大类3177个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对182个品种7.19万个批次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曝光了841个批次的不合格食品,保障了流通领域市场安全。我们从完善立法的高度全面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和农资市场分类监管,建立健全“红盾护农”工作体系,坚决查处农资违法案件,为农民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进一步加强合同行政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婚介、订餐、农作物收购等合同示范文本,形成了覆盖6大类20个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加强广告监测和监管,在全市推行诚信经营自律公约、媒体约谈等相关制度,持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活动,使全市媒体广告违法率持续下降,广告市场秩序正在得到规范。
集约化、专业化的执法办案体系基本形成。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执法体制,组建市局、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工商所经济检查执法组三级执法办案机构,在全系统推行“一支队伍办案”,提升了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全系统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商业贿赂、违法广告等各类违法案件2.02万起,涉案金额9336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天津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推动完善打击传销的法制、机制和组织保障,每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督查指导各区县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制定了全国第一部查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省级地方性规定,发起签署了津京冀等七省市打传规直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在全国打传综合治理考评中,天津始终名列前茅。
多元化、便捷化消保维权体系基本形成。将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民心工程,推行“一个平台维权”,强化“12315督导、消保监管、消协调解、执法机构办案四位一体、各负其责”的维权机制,初步形成了科学有序的维权工作链和内外部机制双向促进的一体化消保维权格局。探索建设行业自律体系,建立了与521家大型、重点企业的直通互动机制,97%的消费争议通过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协商得到快速妥善解决。推动“一会两站”100%覆盖全市城乡,推进12315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校园、进村镇、进媒体,参与发起设立津深港澳四地联合维权和22城市消费维权联盟,完善与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消费领域热点侵权行为治理机制,使全市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更加畅通,维护消费者权益更加有力。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共受理群众申诉、举报和投诉9.53万件,办结9.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423.8万元。(记者吴宏 通讯员王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