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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昨天发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明确提出对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按照规定,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应作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特别是对于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审计机关将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也将成为审计机关的重点审计内容。审计机关还将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并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审计机关可向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审计机关将逐步实现所有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都按程序全面、如实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