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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盘点2010年工作,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交出一份可喜的答卷:收案12501件,审(执)结11592件,结案率92.73%,案件审理周期同比缩短1.2天,民商事案件发改仅5件,信访案件下降29%,纪检举报下降20.94%,进京非正常访为0,各项工作皆取得良好成绩。
“坚持以抓自身预防腐败为基础,同时兼顾社会环境优化,也就是一手抓反腐倡廉机制建设、一手抓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以廉政建设促司法公正。”这是天津二中院积极探索出的廉政建设新思路。
他们注重抓好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作为院、部门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岗双责”的廉政工作责任;院党组集体谋划廉政工作,定向把关,分工负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廉政,逐级签订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列入各级干部绩效考核。二是实施环形无缝隙监督工程。围绕案件质量、效率、效果、诉讼财产四个管理系统,在每一个相接相交的环节都完善监督措施。建立“两评两审一讲评”制度,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上下级法院互相监督,每半年进行一次座谈交流,促进办案质量共同提高;对全部进入人民法院的诉讼财产从立案、保全、查封、处置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并对鉴定、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实施跟踪管理。三是实施内外衔接的“一体化”工程,构建队伍管理机制。运用本院审理违法违纪的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建立兼职纪检员、监察员队伍,实行信访责任倒查、分段执行监督制约等30余个管理措施;从社会各界聘请司法监督员,通过旁听案件、定期联系、专题座谈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每年两次通过函询、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互联网上开通院长信箱、设立热线电话、当事人约访等制度,做到对群众投诉100%受理,对违纪线索100%核查,对署名举报100%答复。
公正司法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天津二中院在深入调查后发现,随着机制不断完善,法院反腐倡廉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一些当事人仍对法院工作存在“合理怀疑”。虽然很多缺少客观事实依据,但往往容易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损害。他们深刻认识到:实现司法公正,不仅要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同时还要重视消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矫正社会文化环境,让司法公正立足。
他们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优化公正司法的外部环境。一是开展“杜绝衙门作风,崇尚司法文明”专题大讨论和实践活动,出台信访管理规定和法官文明用语19句、工作忌语29句,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接转电话、宣判答疑等各项工作要求。二是深入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推进审判白皮书工作,将法院工作向社会公布;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走访工作,利用互联网院长信箱等途径,积极与社会沟通,让群众走进法院、参与司法。三是完善法院内部监督,进一步健全审判管理、案件流程管理、行为规范管理、案件审核把关、信访评估、内外部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加大对违反相关管理机制的惩处力度,以减少、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的各种诱因。四是加大对法院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形成正面积极的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