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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法院高度重视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将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审判工作的指导方针。特别是在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他们不断强化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宗旨,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他们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并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拓宽调解渠道,深化司法调解和社会调解联动对接工作机制。2010年3月,为审理一些数量大、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侵权类案件,区法院和区司法局联合成立了民四审判庭,在审理过程中创新工作机制,对涉及交通、医疗事故以及供热费、物业费、房租纠纷案件设置了诉前的调解阶段,派专人负责对此类案件进行调解。2010年下半年,民四审判庭物业诉前调解工作室受理麦收大厦40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诉前调解,业主们情绪激动。经过了解得知,2006年底业主入住麦收大厦后,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小区的煤气配套没有安装到位,居民用电只是临时用电,园林绿化工程未实施,安全门也没安装,产权证迟迟不能办理。为此,业主们反应强烈,已形成不稳定因素。物业诉前调解工作室经过多方努力协调,麦收大厦的煤气、用电、产权证通过各有关部门的配合逐步到位,物业公司通过筹集资金,也将小区的园林绿化、安全门安装施工完成,但小区还存在物业欠费现象。2010年10月,物业诉前调解工作室又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区物业办的代表多次协商,最终成功解决,消除了不安定因素。
诉讼服务中心成立后,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实行导诉、咨询、诉前调解、材料转收、档案查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诉讼服务模式,方便了群众诉讼,得到国家高法的充分肯定。区法院全面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以及监督措施。除法律规定不允许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保证全部公开审理。区法院还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两年来,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085件,审(执)结24173件,结案率逐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