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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伯和楼大伯同住上城区某小区,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张大伯住4楼,楼大伯住3楼,做邻居十多年,虽然称不上亲如一家,但从未红过脸。
昨天,楼大伯把张大伯告上法庭。
2010年8月开始,楼大伯发现自己家卫生间、厨房的木柜子出现霉点,紧靠卫生间的卧室衣柜出现了扇形的霉变区,后来连木制地板也变形拱翘,楼大伯仔细检查发现,霉变柜子后面的墙壁上有细小的水珠渗出。
“可能是楼上的水管漏了。”楼大伯敲开了楼上张大伯的家门。
张大伯到楼下看了现场,承认是自家的水管渗水,找来维修工人进行了维修。
之后,楼大伯向张家索赔8000元,张大伯认为根本用不着那么多钱,双方找到社区协调了多次,依然无法解决。
楼大伯眼看协商不出结果,便起诉了。
昨天开庭,楼大伯的律师拿出一沓霉变柜子和受损地板的照片,张大伯则申请了当时的维修工人出庭作证。
楼大伯一方认为,房子只有50多平方米,这些柜子和地板受损如此严重,已经影响了居住,需要全部换掉,材料费和人工费至少要8000元。
张大伯却说,他看过现场,当时柜子和地板的霉变程度没有照片显示得那么严重,而且维修工人证实,墙壁漏水已经维修好了。所以说,霉变加剧和后来天气潮湿也有关系。
“毕竟是装修了十年的房子,不能说一切损失都是我们造成的。”张大伯表示,但是为了安慰邻居,他同意出800元。
“8000元。”
“800元。”
双方态度温和,都表示不想扯破脸,今后还是要做邻居的,可是在金额上却都寸步不让。
法官问,是否愿意就损失情况做司法鉴定。
双方连连点头。
“可是鉴定费用很高,需要近万元。”法官提醒。
双方一听,又不约而同摇头。
法官主持调解,由于双方提出的要求差距过大,调解失败。
法官择期宣判。
据都市快报记者严静通讯员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