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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河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到1月29日。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与缴存对象要一致“过去河北没有个贷方面规范性的文件,仅有个贷指导意见,此次是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将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说。
征求意见稿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实行贷款对象与缴存对象一致、先缴后贷、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之外的城镇购房,可向购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
二套房贷限制三套房贷停发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根据规定,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购买自住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具有县级以上规划、土地、建设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购买自住住房的,须按要求支付一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需成本费用50%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贷款发放 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长于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之内。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贷款额度、还贷能力、个人资信、担保状况、购房真实性、合法性等情况进行审查,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公积金贷款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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