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讯1月18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2011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年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1720元和9380元。(记者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