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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痕迹物证,对于确定案件性质及侦查方向非常重要。痕迹技术人员的工作是基础性和方向性的,虽然辛苦一点儿,却有利于后边的侦破工作。
1999年,张忻鑫还没有结束大学学业,在天津市刑侦局刑科所实习。第一次出现场,他就遇到一起杀人案:被害人已经死亡一个星期,尸体呈巨人冠状,室内蛆虫遍地,恶臭弥漫,民警们得用蘸水的毛巾捂住口鼻才能进去。张忻鑫极度不适应,几欲呕吐。勘查完现场,他全身都沾上了“味道”,一个星期没有散去。
之后,张忻鑫逐渐熟悉了和尸体“打交道”,学会了将尸体上脱落的指纹表皮贴在自己的手上按指纹;对已经风干的尸体进行细致处理,把指纹“撑”起来再进行提取等技术活儿。
参加工作的第3年,张忻鑫遇到了一件“高难度”工作。那时正是8月,一场暴雨过后,津围公路边上的一个在建涵洞内冲出一具尸体。该涵洞是某新建小区的排水管道,地下部分已经铺设完毕,竖井也建起来了,但因尚未投入使用,所有井口都没加盖。
刑侦人员勘查现场后分析,尸体是被雨水从排水管道里冲出来的。可是,尸体是怎么进入管道的呢?是杀人抛尸还是自杀?
由于尸体被发现时已经高度腐败,难以查找是否有被加害的迹象,现场指挥员决定:派遣技术人员进入管道检查具体环境,搜寻相应物证,以便确定案件性质。可是,该地下排水管道直径仅为80厘米,里面空间非常狭小,进入后很难开展工作。
张忻鑫生得瘦小,见状主动请缨。他穿上勘查服,带着勘查灯,下到黑漆漆的管道里,一点点地往前爬。当时,管道里还有很多积水,空气质量也很差,他爬了一小段就累得气喘吁吁。好在管道中每隔数十米就有一口竖井,可以供他伸直腰喘口气。
坚持前行了近200米后,他在一口竖井边发现了有人生活过的痕迹:一个玻璃瓶、一个罐头罐儿、焚烧物品的灰烬,以及竖井壁上大量的上下蹬蹭痕迹。在井内呆了两个多小时,张忻鑫带着有价值的物证返回。
经检验,警方确定死者生前没有被加害的迹象,也排除了杀人抛尸的可能性,并根据现场勘查取得的物证,推断死者生前为流浪人员,在排水管道内栖身,通过竖井爬上爬下出入,因病或其他原因死于井内多日,直至被雨水冲出。
到犯罪现场提取物证,要具备像精确制导导弹一样的能力:准确瞄准“目标”。不管现场有多乱,也得想办法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为最后“解密”创造条件。
2008年的一天夜里,本市开发区某工地,两名看夜人看见两名男子徒步搬运一个塞满东西的编织袋,走得很吃力。他俩以为发现了小偷,立即将两人拦住,打开袋子检查。可是,袋中装的竟然是七零八碎的尸块。看夜人吓呆了,而移尸人乘机逃走。
警方接报,一面追查尸源,寻找破案线索,一面通过现场取证,追踪移尸人。可是,当时天很黑,看夜人根本没看清两名移尸人的相貌。张忻鑫于是决定提取移尸人的足迹。
张忻鑫观察现场,发现该处位于工地大门口,周围是大片空地,案发后现场保护不好,人来人往,足迹纷乱。如果按部就班地将所有足迹全部取出,工作量就太大了。
他思考片刻,将两名看夜人找来,分别进行谈话,请他俩详细回忆发现移尸人的经过,包括移尸人进入现场的方向、在现场所处位置、从哪个方向逃离等等。通过细致询问,他逐步还原现场真实情况,大致确定了移尸人进入和逃离现场的轨迹,由此提取到两枚可疑足迹。
时隔不久,开发区内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案。技术人员在现场提取到一枚足迹,发现其与张忻鑫在碎尸案抛尸现场提取到的一枚足迹十分相似,紧急将两枚足迹样本送刑侦局物证所鉴定,确定为同一只鞋所留。而盗窃案嫌疑人将手机落在了作案现场,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将其抓获。
后经查证,该嫌疑人因与姘居女友发生矛盾,将其杀死碎尸,并请人帮忙抛尸,被看夜人发现后逃跑,但终究难逃法网。
做痕迹检验工作,不但得认真细致,技术过硬,耐得住寂寞,还得有敏锐的观察力、精准的判断力,能动脑子。说俗点儿,就是得有“灵气”。
当初,张忻鑫还是一名实习人员,跟着师傅到蓟县勘查一起杀人案现场。被害人是对夫妻,早上被发现双双死于家中,丈夫生前是名烟贩。经检验,死者身中刀伤,现场留有多处血痕。警方经调查确定该案为入室抢劫:嫌疑人闯进屋内,持刀杀死被害人,然后抢劫并逃走。
张忻鑫跟在师傅身边,认真听,用心记。突然,他注意到男性死者死在东屋,致命伤在脑后部,而尸体呈跪姿,上臂和头靠在炕沿儿上,炕上有个小学生用的练习本和一支笔,练习本上记着一些烟名;他的妻子死在西屋,身着外衣,没着内衣,身边有个洗澡盆,盆里有水。张忻鑫判断,嫌疑人并不一定非得硬闯进屋。因为这家男主人是卖烟的,嫌疑人很可能借买烟的名义入室,所以夫妻俩都没有防备。嫌疑人趁男主人在本上做记录时从后面下手将其杀害,而女主人当时正在洗澡,听到异常动静,马上穿衣,但只来得及穿上外衣就遇害了。如果嫌疑人是闯进屋的,她就没有时间穿衣服了。
当时现场有许多经验丰富的老民警在,但张忻鑫还是大着胆子将自己的推测说了出来。后来案子破了,张忻鑫听说,实际情况跟他当时分析的一样。提起这件事,张忻鑫便很自豪,觉得自己真的很适合痕迹检验这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