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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遇冬通讯员丽研)俩男子酒后驾三轮摩托车追尾一辆大货车,并殴打对方兄弟俩,抢走手机后将哥哥挟持。警方介入后将两名嫌疑人抓获。
案发当日22时许,公安机关接到男子胡强报警,称其哥哥胡刚驾车行至东丽区外环线与津塘二线交口处时被追尾,遭到对方两名男子殴打并抢走手机。民警接报后赶至现场,胡刚不知去向。一小时后,对方打来电话称胡刚在他们手中,向胡强索要3000元钱换人。民警秘密布控,于次日凌晨2时许,在津塘二线商贸城附近将前来拿钱的张某、王某抓获。
经公安机关查明,张某、王某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与被害人胡刚、胡强的大货车追尾。二人因索要修车费被拒绝,遂对胡强进行殴打,并从胡刚手中抢走天语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200元)。胡强逃离后,张某、王某又两次殴打胡刚,抢走其身上的200元,并驾驶三轮摩托车将其挟持。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胡刚、胡强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东丽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公民数额较大的合法财物,且致二被害人轻微伤后果,二被告人之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故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