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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家住龙湾区沙城镇七五村的章先生致电说:我家已经近4年没有自来水了,这些年都是从邻居那“借水”喝,日子苦不堪言,你们能不能帮我解决这个难题?
记者潘虹核实报道:
章先生告诉记者,2006年11月,龙湾供水有限公司对永强海城片区供水网管进行改造,进村入户进行“一户一表”安装改造工程。当时,他们村村委会采取在三产安置费及收益中直接扣除的方式,统一为村民缴纳安装水表费用。章先生家有三间房,要安装三个水表,安置费不够,于是章先生就把安置费领了出来。由于没有接到缴安装费的通知,张先生也就没有交水表安装费。
2007年3月,龙湾区供水有限公司拆除了张先生家原来的水表,因为章先生没有交纳水表安装费,水表拆了之后就没有再安装,致使章先生家开始停水。无奈之下,章先生一家只能到邻居家借水喝。
2007年3月20日,章先生用软管从新安装的水管接水用。同年5月30日,章先生收到《龙湾区供水有限公司违章情况通知书》,称章先生违反了《温州市城市用水管理办法》,需到监察科办理相关事项。
“我去了龙湾供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我这样私自接水管的行为是违法的,要求我补交水费,按照流量乘以时间计费,一共是三千多元。怎么可以这样计算?我们家三个水表,2005年用水共240吨,2006年用水共273吨,一年加起来也没有这么多,水龙头我又不是一直开着。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所以没有交。”章先生一脸委屈,“还有,同是龙湾区,为什么安装费不一样?永中是500元,沙城镇移民村只要280元,我们村却要950元呢?”
对此,龙湾供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陈先生对记者说,章先生家的这个问题他们早就想解决了,但是章先生很不配合,总爱钻空子。当时安装“一户一表”,全市统一收费,商品房750元每户,落地房950元每户。有些地方村民交得少,是因为村委会有补贴,这个补贴章先生领出来了,所以他要交950元,三间房三个水表一共是2850元。而章先生私自接水管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城市用水管理办法》,章先生应该补交公共水费和相应的罚款。因为章先生家没有安装水表,所以补交公共水费的算法是按照生活用水违章每天6小时乘以流量。
陈先生说,“因章先生的行为欠妥,我们让其写检讨书,补交水表安装费和水费后就开通用水。但上次他写完之后,我们正在11楼协商,他却到7楼办公桌上把检讨书给拿走了,所以一直拖到现在。如果要开通用水,希望章先生到水务公司和我们好好商量,写一份检查,再缴纳水表安装费和公共水费,罚款部分可以免去。”
据温州晚报记者潘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