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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质监局获悉,经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全市各类组织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根据《天津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市质监局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代码是国家赋予每个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法定代码,全市各类组织均应申办组织机构代码。目前,组织机构代码在本市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多年来,这项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
这次停止收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是质监部门为改善本市投资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也是继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收费后的又一新举措。取消收费后,市质监局提醒各类组织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市和各区县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
如果是企业,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等资料;如果是事业单位,则需要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等资料;如果是工会组织,则需要携带工会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等资料;如果是社团组织,则需要携带社团登记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等资料。(通讯员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