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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全面启动,作为全市首个发放单位,天津一中65名家庭困难的同学昨天领到了存有助学金的银行储蓄卡。在春节前,本市其他学校符合相应条件的高中生也将陆续领到助学金。
根据《天津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本市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建立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资助标准分为三等,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500元、1000元,每个等级奖学金资助面各占资助总人数的1/3。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校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在校内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
据介绍,根据相关评审情况,此次领到国家助学金的65名同学覆盖从高一到高三所有年级,并且都是国家一等和二等助学金,总额达十余万元。市教委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已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立起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的制度,每年本市都有数万名学生因此受益。未来天津仍会加大力度,扩大受助学生范围,提高生均资助标准,让更多的贫困学生受益。(记者李晶)